农业局职能
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农业、畜牧业、农机和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基本职能是: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农业、农机有关法规条例,制定实施农业、农机、农经发展规划,组织指导区镇和农业事业单位完成农业生产各项任务,负责做好全区农业、农机、农经服务体系和农业各项基地建设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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